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2017~2021年]和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有关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府[2017]20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7-2-10
实施时间: 2017-2-1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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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2017~2021年)和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有关计划》已由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好政府立法计划和2017年立法有关计划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坚持政府立法工作指导思想
  当前,苏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了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政府立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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