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股指期货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2-16
实施时间: 2017-2-17
法规类型: 非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8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2月17日(星期五)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九点二。
  特此通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7年2月16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