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7]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2-4
实施时间: 2017-2-4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机制,我部根据《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财会〔2016〕20号),现开展第四期特殊支持计划选拔工作。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确保选拔培养质量。
  一、指导思想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