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函[2017]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1-25
实施时间: 2017-1-25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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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并就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报告。为推动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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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x    
2:2016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