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工商发[2015]187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12-18
实施时间: 2015-12-18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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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韩城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期,国家工商总局依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进行了调整,并印发了《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各级登记机关要按照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后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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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