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共用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2-28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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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管理办法》,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确定了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共用事项,实现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次采集,双方共享共用。现将涉税信息采集共用事项通告如下:
  1.设立登记;
  2.变更登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变更除外);
  3.报验登记;
  4.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5.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报告;
  6.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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