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范围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1-23
实施时间: 2017-1-1
失效时间: 2018-5-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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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退税服务,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前期一类企业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范围扩大到二类出口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是指国税机关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申报(含证明办理,下同)、审核审批、退调库等出口退(免)税业务的“网上办理”。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企业,自愿向国税机关提出申请,可确定为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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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安徽省国税系统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业务范围.doc    
2.安徽省国税系统省内通办服务场所地址及公开电话.xls    
3.政策解读.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8-3-22
实施时间:20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