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全省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11
实施时间: 2017-3-1
失效时间: 2017-9-3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374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深入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方便纳税人办税,减轻办税负担,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分步推行办税事项全省通办(以下简称全省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省通办是指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服务范围内的纳税人,可以在贵州省境内自主选择任何一个公告......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授权办理全省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xls    
附件2.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全省通办业务事项.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全省通办的公告
发文文号: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发文部门: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7-9-18
实施时间:201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