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三部门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租赁补贴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2017]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1-4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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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租赁补贴标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4日
  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租赁补贴标准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45号),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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