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商流通[2017]1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旅游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文物局
发文时间: 2017-1-13
实施时间: 2017-1-1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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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文化部门,国资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银监局、证监局、文物局、中医药局:
  老字号拥有世代传承的独特产品、精湛技艺和服务理念,承载着中华民族工匠精神和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巨大的品牌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2006年商务部启动“振兴老字号工程”以来,我国老字号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一批老字号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但也有部分老字号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难以适应经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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