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计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7]1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1-17
实施时间: 2017-1-17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7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卫计委、民政厅、人社厅、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财政厅、教育厅、国土厅、住建厅、老龄办、医保办《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7日
  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省卫计委 省民政厅 省人社厅 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
  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国土厅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