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等十一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2-6
实施时间: 2017-2-6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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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2016年上海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4年青岛市政府债券(三期)、2014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三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5年天津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6年湖北省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将于2017年2月2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证券代码为&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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