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政办发[2016]176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2-9
实施时间: 2016-12-9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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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9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增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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