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新政发[2017]3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7-1-5
实施时间: 2017-1-5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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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有关精神,以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力争到2020年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实现集中供养、孤儿实现集中收养,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部署,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提高我区“五保”老人和孤儿生活水平,现就全面建立“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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