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府办发[2016]7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4-29
实施时间: 2016-4-29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39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国有企业分类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渝委发〔2014〕11号)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原则
  立足国有资本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