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能源[2017]13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发文时间: 2017-1-18
实施时间: 2017-1-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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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能源局、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神华、三峡、华润、中核、中广核、中节能集团公司,水电总院、电规总院、各有关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为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进一步完善风电、光伏发电的补贴机制,拟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体系。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是完善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和创新发展机制的重大举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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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规则(试行).pdf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发改能源[2023]10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发文时间:2023-7-25
实施时间:202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