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险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行[2017]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25
实施时间: 2017-1-25
失效时间: 2018-12-3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寿险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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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部门:
  为鼓励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加强工作人员公务出行交通安全保障,与差旅费管理规定相衔接,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经研究,对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试行由单位统一保险。经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确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为2017-2018年度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交通意外险定点服务机构。现就参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单位范围:全省(不含宁波,下同)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在宁波的省属单位)。
  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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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各定点服务机构协议文本(1—5).doc    
附件2:各定点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