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报送2016年度会计管理工作总结和2017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1-22
实施时间: 2017-1-22
法规类型: 管理会计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960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司,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武警部队后勤部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认真总结2016年度的全国会计管理工作,扎实推进2017年度的各项会计管理工作任务,全面深化会计改革,推动会计工作转型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总结2016年度会计管理工作
  各地区(部门)应当本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备注:此文件文号为财办会[2017]3号与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号相同,财政部文件链接: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gongzuotongzhi/201701/t20170124_2526813.html,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gongzuotongzhi/201701/t20170125_2527873.html。提请使用者关注。如有变化会及时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