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预[2016]13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7-28
实施时间: 2016-7-2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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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
  为促进资源枯竭城市和独立工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范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97号)规定,我厅对《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桂财预[2012]13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7月28日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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