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综[2016]2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5-11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09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区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现就做好减免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4月1日起,对企业免征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城市绿化用地面积补偿费。
  二、自201......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