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收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综[2016]30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6-5-10
实施时间: 2016-5-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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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区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收费行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现就进一步做好收费清单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清单管理范围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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