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税收优惠申报代理业务规则》等四项执业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7]4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7-1-25
实施时间: 2017-1-25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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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指导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税收优惠审批(备案)事项的申报和资料准备业务,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开展税收筹划业务,进一步拓展资本交易产生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业务,规范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等审核业务,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中税协组织制定了《税收优惠申报代理业务规则(试行)》、《税收筹划业务规则(试行)》、《资本市场涉税服务业务规则——特殊税务处理合规性审核(试行)》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规则(试行)》。经中税协常务理事通讯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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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税收优惠申报代理业务规则(试行).doc.zip    
2、税收筹划业务规则(试行).doc.zip    
3、资本市场涉税服务业务规则--特殊税务处理合规性审核(试行).doc.zip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规则(试行).doc.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