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及夜盘交易时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商所发[2017]19号
发文部门: 大连商品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1-18
实施时间: 2017-1-18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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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17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作如下调整:
  自2017年1月25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棕榈油、豆粕、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至7%和9%;将铁矿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和12%;焦煤、焦炭、鸡蛋、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17年2月3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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