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17]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7-1-17
实施时间: 2017-1-17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9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