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关于本市单位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税[2017]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4
实施时间: 2017-1-4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8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经评估,《关于本市单位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税[2012]16号)继续有效,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月4日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