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办发[2016]6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2-22
实施时间: 2016-12-22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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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省编委对省政府办公厅“三定”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修订后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2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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