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6]21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2-30
实施时间: 2016-12-30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01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