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政办发[2016]16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2-19
实施时间: 2016-12-19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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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采购单位要按照《浙江省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严格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各采购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协调与配合,认真落实各项规定,依法监督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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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浙江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