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办发电[2016]10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2-4
实施时间: 2016-1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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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2016年12月3日11时30分左右,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遇难。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自治区主席布小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主席布小林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处置工作。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6]2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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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docx    
2.专项大检查煤矿及检查小组人员名单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