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政发[2016]93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2-6
实施时间: 2017-2-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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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6日
  丽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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