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台政办发[2016]112号
发文部门: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12-8
实施时间: 2016-12-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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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新修订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3月31日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自7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0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关于认真做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修订实施,既是我省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组合拳之一,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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