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政办发[2016]107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6-12-17
实施时间: 2017-1-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阅读人次: 224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7日
  金华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政府自身改革,健全“四张清单一张网”制度,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治理,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推动和规范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