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涉及银行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发[2017]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17-1-3
实施时间: 2017-1-3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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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工作已于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为确保个体工商户顺利办理银行账户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人民币单位银行账户业务提供的证明文件
  个体工商户持加载统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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