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南昌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府厅字[2017]3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1-3
实施时间: 2017-1-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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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经2016年12月23日第1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编制《南昌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是政府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举措。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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