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府办[2016]19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1-30
实施时间: 2016-12-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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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将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居住证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居住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贯彻落实《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落实居住证和暂住证管理的有效衔接
  居住证是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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