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有关补充事项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渝经信电力[2016]2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1-7
实施时间: 2016-11-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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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运行局、经信局、经发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有关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售电公司:
  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经信电力[2016]20号)要求,相关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要向市电力交易机构提交直接交易意向性协议。目前,电煤价格快速上涨,运力紧张,外购电受资源和通道的限制,增购困难。这些因素导致我市电力电煤供需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不影响2017年直接交易整体工作的推进,根据《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规则(试行)》,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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