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6-8
实施时间: 2016-6-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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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6年6月8日24时起,每吨均提高110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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