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农[2016]18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2-23
实施时间: 2016-12-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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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市、县(市、区)财政局、民宗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脱贫致富,促进全省民族乡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16]163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部分组成。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通过2017年省与市县年终财政结算办理,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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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提前下达2017年中央和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