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1-4
实施时间: 2017-1-4
法规类型: 财政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6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2017年记账式国债发行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17年记账式国债发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通过记账式国债承销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记账式国债。
  二、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以下简称承销团成员)可以通过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将承销国债分销给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
  三、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预发行试点券种,可开展预发行交易。
  四、记账式国债自上市日起在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全国银行间......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