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社保发[2016]3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6-9-19
实施时间: 2016-9-19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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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社会保险合作银行,各参保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京工商发[2016]58号)要求,我市自2016年9月26日起执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现就我市社会保险登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要求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是指整合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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