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7]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7-1-6
实施时间: 2017-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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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四条规定的“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2017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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