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环资[2016]270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6-12-23
实施时间: 2016-12-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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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科技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人民银行分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切实落实节能优先战略,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形成政府率先垂范、企业积极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全民节能氛围,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能源消耗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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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