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报送201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办市函[2016]1125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2-28
实施时间: 2016-12-28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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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天津、上海、重庆市建委: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5]125号)的要求,2016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继续执行现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1)。现就做好2016年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2016年12月31日前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企业均须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依照《统计报表制度》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填报说明》(见附件2)的规定,上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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