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修订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注协[2016]57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6-12-30
实施时间: 2016-12-30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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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自《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实施以来,较好地发挥了引导和激励作用,政策反响积极。为充分发挥综合评价的政策引导作用,经研究,拟对加分项、减分项及分值等进行调整,特别是提高党建工作和支持行业工作的分值,引导事务所健康持续发展。拟修订情况如下:
  一、新增加分项目
  1.事务所受到表彰情况:全国性表彰的,加10分;省部级表彰或中注协行业表彰的,加8分;市县级表彰或省注协行业表彰的,加6分;
  2.事务所职工受到表彰情况:全国性表彰的,加8分;省部级表彰或中注协行业表彰的,加6分;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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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