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78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6-12-30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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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05年1月1日,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9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08年6月23日,商务部发布2008年第19号公告,决定将株式会社OPTOMAGIC( OPTOMAGIC , LTD)的反倾销税率调整为2.3%,自2008年4月15日起执行。
  2009年5月26日,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36号公告,决定由LS电线株式会社(LS Cable Ltd)继承LG电线株式会社(LG Cable Ltd)在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的7%的反倾销税率;以LG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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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