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投[2016]174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1-14
实施时间: 2016-11-14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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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自治区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实行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原则,除用于PPP项目以奖代补的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全额安排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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