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购[租]房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政发[2016]1252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6-12-25
实施时间: 2016-12-25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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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征收管理中心:
  因我市行政区划调整,地税征管、行政服务、不动产登记等市、区职责相应调整,为保障原符合政策的已购(租)房户按规定享受购(租)房补贴,并方便申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购(租)房补贴政策
  2016年12月31日前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购房户,以及将其持有的存量住房房源向社会出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继续按照《关于做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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