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6]2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6-12-23
实施时间: 2017-1-1
法规类型: 具体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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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了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满足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需求,保持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准则(以下统称本批准则),现予批准印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A+H股公司供内地使用的审计报告,应于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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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 本批审计准则一览表.pdf    
2.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pdf    
2.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pdf    
2.3.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pdf    
2.4.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pdf    
2.5.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pdf    
2.6.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pdf    
2.7.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pdf    
2.8.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pdf    
2.9.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pdf    
2.1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pdf    
2.1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pdf    
2.12.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书面声明.pdf    
3. 本批审计准则生效实施后废止的11项准则.pdf    
修正:

上述法规中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11项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2022]1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22-1-5
实施时间:2022-1-5
 

上述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18项审计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会[2019]5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9-2-20
实施时间:2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