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行[2015]1017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12-31
实施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差旅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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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委各部委,省(中)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自2016年1月1日起,省直单位(与《辽宁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辽委办发〔2014〕13号)规定的范围相同)工作人员到省外或大连出差按照财政部调整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省内(不含大连)出差,按照辽宁省省直机关省内差旅住宿费标准执行(见附件)。
  请省直各单位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部门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差旅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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