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
发文文号: 湘政办发[2016]9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2-3
实施时间: 2016-11-1
失效时间: 2019-10-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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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调结构稳增长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给予过渡性扶持。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制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应降尽降,应抵尽抵。省对财政困难市县因实施“营改增”、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形成的财力缺口给予补助。各部门因落实降低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形成的经费缺口,列入同级预算予以保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二、对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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